西安雁塔區(qū)代理記賬公司-注冊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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價格:200 元(人民幣) | 產(chǎn)地:西安市 |
最少起訂量:1件 | 發(fā)貨地:陜西西安市 | |
上架時間:2024-03-20 21:50:59 | 瀏覽量:63 | |
西安君翼財務管理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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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(jīng)營模式:商業(yè)服務 | 公司類型:私營有限責任公司 | |
所屬行業(yè):公司注冊服務 | 主要客戶:大中小型企業(yè);個體戶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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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系人:付友東 (先生) | 手機:19991859776 |
電話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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郵箱:982602597@qq.com | 地址:陜西省西安市雁塔區(qū)丈八東路268號立豐國際廣場5號樓2單元1602室 |
近日,國家s稅務總局發(fā)布了對《中華人民共g和國發(fā)f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》的修改決定,標志著我國g稅收管理領域又邁出了重要的一步。此次修訂后的新細則,將自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,為納稅人、扣繳義務人以及稅務機關提供了更加明確、具體的指導和規(guī)范。
第一條 電子發(fā)f票的法律效力等同于紙質(zhì)發(fā)f票,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拒收電子發(fā)f票。
第二條 發(fā)f票不能隨意變更金額,包括計算金額的數(shù)量和單價。
第三條 虛開發(fā)f票的界限被進一步明確,未發(fā)生經(jīng)營業(yè)務的情況下,一律不得開具發(fā)f票。
第四條 必須開具正規(guī)發(fā)f票,不得用其他憑證代替,如收據(jù)等。
總的來說,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g和國發(fā)f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》將為我國g稅收管理領域注入新的活力,推動稅收征管工作更加規(guī)范化、科學化、現(xiàn)代化。同時,也將為廣大納稅人、扣繳義務人提供更加便捷、高效的服務,推動我國g稅收事業(yè)持續(xù)健康發(fā)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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